出國務工3個月撞了個十級工傷 男子奔波兩年終獲賠15萬元
來源:外聘網
時間:2022-05-05
作者:出國勞務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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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務工3個月撞了個十級工傷,奔波近兩年沒能成功維權
程師傅今年48歲,愛人患精神疾病多年,孩子還在讀大學。2011年年底,他成功應聘到A公司,并被派往A公司的總公司B公司在非洲安哥拉納米貝的項目部做廚師,月薪達萬元。
2012年7月11日,程師傅跟B公司簽訂一份"委派出國協議書",在出國務工之前,應A公司的要求,程師傅又與C公司(一家出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出國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7月13日,程師傅正式踏上了安哥拉之旅。
不幸的是,到了那邊還不到3個月,程師傅就在工作時受傷了。"我蹲在地上剖魚,可能是蹲的時間太長了,站起來的時候有點暈,撞到了邊上的柱子。"傷了腰的程師傅此后邊工作邊治療,但效果并不理想,在這期間,B公司支付了他大約2萬多元錢。
1個多月之后,實在沒辦法堅持下去的程師傅提前回國了,經過鑒定,他的腰傷構成十級工傷。此后,為了維權,程師傅前前后后奔波了將近2年。
"用人單位說要找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說是用人單位跟我簽的合同,好像都有道理,我自己都暈了,不曉得到底要找誰賠錢。"程師傅說。
轉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程師傅獲得近15萬元賠償
程師傅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中心指派湖南法達律師事務所曾輝榮律師承辦本案。曾律師覺得這個事情有3個關鍵點——
①在中國維權還是安哥拉維權?根據法律規定,在用工地點或者在用人單位注冊地都可以。很顯然,如果在安哥拉維權,從語言到法律規定都很陌生,還是在本地進行好;
②事情牽涉到A、B、C三家公司,到底找哪一家公司維權比較好?從"出國勞務派遣合同"和"工傷認定決定書"的用人單位看來,C公司(出國勞務派遣公司)是程師傅的用人單位,B公司屬于程師傅的用工單位;
③工傷賠償到底是按照程師傅每個月的實際收入,還是按照單位為他購買工傷保險繳費時的工資呢?曾律師說,其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賠償是以繳費工資為標準的,問題是程師傅的工傷保險繳費工資才2000多元,根據這個標準計算出來的賠償金只有6萬多。但證據顯示,程師傅在安哥拉確實能拿到1萬元一個月,兩者的懸殊太大了,從情理上說,確實有些不公平。
針對以上的3個問題,律師制定了訴訟策略,把三家公司均作為被申請人,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三家公司對于程師傅受工傷這個事情還是認可的,只是雙方對賠償金的數額多少達不成統一的意見。最終,雙方找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以人社部門公布的,最新株洲市在崗職工月工資平均數4258元為計算標準,并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達成了一致意見,由用人單位一次性補償給程師傅12萬元。
昨日,這筆錢已經到位了,加上公司以前補償給自己的2萬多元,七七八八一共獲得了近15萬元的現金。
出國務工前這些維權知識要"吃透"
近年來,不少市民選擇出國打工,過萬的月薪無疑是最有吸引力之處,大家出國打工從事的大多是建筑、廚師、酒店服務等行業,其中不乏有一定危險的工種。
市法援中心介紹,大家在出國打工前,也要注意了解相應的維權知識。首先,勞動合同是必須要簽訂的;其次,最好是直接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要把勞動關系復雜化;第三,市民要注意到實際獲得的工資與工傷保險的繳費工資之間是否存在差別,差別有多大;最后,大家一定要注意留存好相關的證據,比如實際獲得的工資、受傷的醫療、買藥憑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