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韓國工作,根據工作類型不同,要辦理不同的工作簽證。那么漢族去韓國工作有幾種簽證呢?
一、專職就業類:
1、短期就業C-4:
以短期演出、廣告、時裝模特、講課、講演、研究、技術指導等營利目的進行短期就業的人
2、求職活動D-10-1
為了在教授(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演出(E-6)*、特定活動(E-7)簽證中的領域就業,欲入韓進行研修或求職活動的人員-包括韓國國內企業或團體組織的招聘活動以及正式就業前所領取研修費并進行的短期實習課程*但,藝術演出(E-6)資格中不包括娛樂場所等的演出活動(E-6-2),僅允許純藝術領域及體育領域。
3、技術創業活動D-10-2
準備符合企業投資(D-8)資格中‘da’項內容的技術創業的人員
-參加創業移民教育項目、申請或準備申請知識產權等專利、準備成立創業法人等與創業相關的各種準備活動
4、教授E-1
具備《高等教育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拼髮W以上教育機構以及其他與此相當的機構從事專業領域的教育、研究、指導活動的人員
5、普通會話講師E-2-1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指定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外國語專門學院、小學以上的教育機構及其附屬語言學研究所,電視臺及企業的附屬語言學研修院,以及與此相當的機構或團體從事外語會話指導的人員
6、學校輔助教師E-2-2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與教育部長官(市、道教育監)簽訂雇傭合同并希望在小學、初中、高中從事外國語輔助教師工作的人員
7、研究E-3
受韓國國內的公、私機構邀請,在各類研究所從事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或高科技產業技術的研發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8、技術指導E-4
為提供自然科學領域的專業知識或者特殊產業領域的相關技術,受韓國國內公、私機構邀請的人員
9、專門職業E-5
根據韓國法律被承認資格的外籍律師、注冊會計師、醫生以及其他具有國家公認資格,希望從事韓國法律所允許的法律、會計、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10、藝術演藝E-6-1
從事具有盈利性質的有關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及專業電視演出的人員,以及希望根據《演出法》從事專業演藝活動的人員
11、酒店娛樂E-6-2
根據《觀光振興法》,在酒店業設施場所及娛樂場所等地從事演出或演藝活動的人員(不包括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專業演戲或依照《演出法》而進行的專業演出活動)
12、運動E-6-3
足球、棒球、籃球等職業運動員及其隨行經紀人等從事運動領域工作的人員
13、特定活動E-7-1
根據與韓國國內公或私機構簽署的合同,從事法務部長官為提高國家競爭力而指定的特別需要引進的,具備專業知識、技術或技能的外國人才
14、特定能力F-5-11
在科學、經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等特定領域,具有卓越能力的人員中被法務部長官所認定的人員
二、訪問就業類
1、緣故訪問就業H-2-1
根據《關于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出生時為大韓民國國民者,并在大韓民國家族關系登錄簿·閉鎖登錄簿或是在除籍簿上有記載的人員
(2)父母一方或祖父母一方曾擁有大韓民國國籍的人員
(3)受到在韓國國內有住所的大韓民國國民,或具備《國籍法》規定的取得國籍資格而取得永住(F-5-7)資格的人邀請的人員(邀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關系在8寸以內血親或是4寸以內姻親)
(4)屬于《關于國家有功者等的禮遇及支援的法律》規定的國家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屬于《關于獨立有功者禮遇的法律》中規定的獨立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家屬
(5)對大韓民國有特殊貢獻或為增進大韓民國國家利益做出貢獻的人員
2、留學訪問就業H-2-2
根據《關于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被以留學
(D-2)資格在校一學期以上的子女邀請的父母及配偶
3、抽簽訪問就業H-2-5
根據《關于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訪問就業事前申請后被機選抽中的中國同胞
(2)各國家分配名額內前蘇聯(CIS)地區的全部申請者
4、到期訪問就業H-2-7
根據《關于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訪問就業期滿歸國者中最終離境日為準未滿60周歲者
三、非專職就業類
1、制造業E-9-1
已具備《外籍勞工雇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并在制造業就業的人員
2、建設業E-9-2
已具備《外籍勞工雇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并在建筑工程業就業的人員
3、農業E-9-3
已具備《外籍勞工雇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并在農業、畜牧業就業的人員
4、漁業E-9-4
已具備《外籍勞工雇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并在沿海及近海漁業、養殖漁業及煉鹽業就業的人員
5、服務業E-9-5
已具備《外籍勞工雇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并在建筑廢棄物處理、冷藏冷凍倉庫、可回收材料收集及銷售、其他出版業等就業的人員
6、內航船員E-10-1
從事內航定期旅客運輸業、內航非定期旅客運輸業及內航貨物運輸業的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動合同的部員
7、漁船船員E-10-2
利用定置網漁業及動力漁船并按照近海漁業規定經營事業的人員,及與該企業(20噸以上漁船)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務合同的部員
8、巡航船員E-10-3
巡航旅客運輸業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署6個月以上的船員勞動合同并搭乘2千噸以上的豪華客輪的部員
9、外交家政服務人員F-1-21
在駐韓外國使館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0、高額家政服務人員F-1-22
與高額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1、尖端家政服務人員F-1-23
與尖端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2、專門家政服務人員F-1-24
與具有優秀專業人才滯留資格的人員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四、簽證期限
(一)專職就業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
1、短期就業(C-4):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3個月)或者兩次簽證(有效期6個月)。單次簽證停留期最長為90天,兩次簽證為30天。
2、求職活動(D-10-1):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發放簽證時最多賦予6個月的停留期限。
3、技術創業活動(D-10-2):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發放簽證時最多賦予6個月的停留期限。
4、教授(E-1):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發放簽證時最多賦予1年的停留期限。
5、普通會話講師(E-2-1):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簽證發放時停留期最長2年。
6、學校輔助教師(E-2-2):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發放簽證時最多賦2年的停留期限。
7、研究(E-3):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到期3個月),發放簽證時授予停留期限最多為5年。
8、技術指導(E-4):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到期3個月),發放簽證時授予停留期限最多為1年。
9、專門職業(E-5):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到期3個月),發放簽證時授予停留期限最多為1年。
10、藝術演藝(E-6-1):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簽證發放時停留時間最長1年。
11、酒店娛樂(E-6-2):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簽證發放時停留時間最長1年。
12、運動(E-6-3):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 簽證發放時停留時間最長1年。
13、特定活動(E-7-1):
可以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發放簽證時最多賦予1年的停留期限。
(二)訪問就業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
1、緣故訪問就業(H-2-1):
有效期和停留期:可以申請有效期限為3年的多次簽證。發放簽證時最多可以停留的期限為1年。
2、留學訪問就業(H-2-2):
可以申請有效期限為1年的多次簽證,發放簽證時最多可以停留期限為1年。
3、抽簽訪問就業(H-2-5):
可以申請有效期限為3年的多次簽證,發放簽證時最多可以停留期限為1年。
4、到期訪問就業(H-2-7):
可以申請有效期限為3年的多次簽證,發放簽證時最多可以停留期限為1年。
(三)非專職就業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
1、制造業(E-9-1)、內航船員(E-10-1)、漁船船員(E-10-2)、巡航船員(E-10-3)、家政服務人員(F-1-21)、:
可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簽證發放時停留時間最長1年。
2、建設業(E-9-2)、農業(E-9-3)、漁業(E-9-4)、:
申請單次簽證(有效期間三個月),簽證發放時停留時間最長3年。
Copyright 2024 陜西星楓科技有限公司
陜ICP備18012436號
陜公網安備61011202000767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未央路80號 EMAIL:1061941020@qq.com
ICP經營許可證:陜B2-20240222 人力資源證: 陜人服證字[2022]第0106003123號
Powered by PHPYun.